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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枣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!成功结案

    信息发布者:hbmashiyong
    2020-05-09 17:48:08    来源:枣强视点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
    近日,枣强法院张秀屯法庭立足“一乡一庭”职能定位,加大诉前调解力度,融入基层调解工作大格局,成功在诉前调解阶段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。

    原、被告双方系张秀屯某村村民且系叔嫂关系。原告李某诉称,在2005年其将自己的三亩承包地让被告冯某耕种,现想自己耕种,自己多次与被告协商,但终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。2020年4月8日,原告起诉至枣强法院。张秀屯法庭接到此案后,立即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。此案由法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当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后,并到双方诉争的承包地的地块进行了勘查。由于被告一方在衡水工作,疫情期间不方便及时回家,法庭工作人员即采用电话调解的工作方式,充分向当事人释明了有关法律、政策知识,并结合案情对今后双方有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进行了提示。并告知双方当事人系关系较近的亲戚,遇到纠纷应友好协商的理念,促进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。经过工作人员一周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的调解,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,握手言和。因为在衡水工作的当事人不能及时回来签署协议,法庭工作人员随即到被告在衡水工作的地点,让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。原告一方向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此案的圆满结案受到当人事人及当地基层组织的高度赞赏。


    以上情形只是枣强法院“一乡一庭”工作的一个缩影。近年来,枣强法院高度重视法庭建设,加大对法庭物质装备的投入和人员配备,充分发挥法庭职能,解决了大量的民间纠纷,使“一乡一庭”的司法服务真正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,解决了老百姓因发生诉讼的奔波之苦,将纠纷化解在当地,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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